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

方案提出,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本次方案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方案要求,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应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方案也要求,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

今后,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由国家统一编制,主要用于学位授权和学位授予,每五年集中修订一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论证批准后,即在当年进入目录。专业学位类别一般下设专业领域。

方案还提到,设置专业学位类别的行业产业部门应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依托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对各单位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真实反映;对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实行强制退出。

研究生培养新规陆续出台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据媒体报道,9月29日,天津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称将启动实施“天津大学一流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

计划(草案)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管理措施。

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出现如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

上一篇:教育部通知没问题,为何到学校就走偏了?其实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下一篇: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再出发再推进再深化 教育部召开党组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