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9月2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局长张海荣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教育部今天第四场金秋新闻发布会。上一场我们关注了研究生教育,今天来关注基础教育。

  当前,我们国家的基础教育已经进入到了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学校是办学的主体,要让每一所学校有活力,校长、教师有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就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尤其是要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说让学校的事情学校来办。为此,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今天正式发布,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向大家解读这个文件。很高兴我们邀请到了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他们是,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俞伟跃副司长,我们还专程请来了两位地方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他们是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刘强局长和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的张海荣局长。下面我们首先请吕玉刚司长介绍《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以及主要内容。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谢谢续梅主任。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非常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基础教育的热情关心和给予的大量宣传报道。

  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今天上午中央八个部委联合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这八个部门包括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下面我就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有关的政策举措考虑。

  第一,《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办学活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去年6月份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专门列出了一条,就是关于“激发学校生机活力”问题,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项工作今年列入了《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是一项重要任务。

  二是完善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要决定,在决定当中也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的治理体系。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三个重要文件,这三个文件的出台,可以说基础教育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对激发中小学的办学活力,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改革,还需要把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让它可操作,所以这也是进一步健全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是教育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三是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正在向“上好学”迈进。刚才续梅主任讲,去年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鲜明地提出我国基础教育已经进入到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要解决一些目前还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以及障碍性的问题。因为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亟待创新体制机制,所以迫切需要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进一步释放、增强每一所学校的生机与活力。

  这是起草这个文件的主要背景。

  第二,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若干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聚焦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提出了五项重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要坚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立足国情教情,遵循教育规律,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这次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汇聚基层的校长、局长、老师们的意见建议,围绕对学校管得过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深化相关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实际困难。

  三是坚持制度创新。我们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注重总结凝练各地成功经验,加强制度设计,构建制度体系,把各地已经探索的有益经验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上来,健全我们的制度体系。同时又注重继续深化改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持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四是坚持放管结合。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与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厘清明晰政府和学校的责任边界。我们既注重打破部门壁垒,做到应放尽放,同时又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五是坚持有序推进。因为改革工作非常复杂,我们必须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强化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推进稳妥有效地实施。

  第三,《若干意见》提出的主要政策举措:

  这次我们指向非常明确,就是要围绕着基层反映的这些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政策举措。这些举措主要是四大方面。

  第一项举措,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因为这个问题是基层校长们反映非常突出、非常强烈的问题。针对“管得过多”的问题,这次文件提出保障学校三个方面的自主权。

  首先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这里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在学校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明确学校在遵循遵守国家关于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有“五个自主”,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在教师层面,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教师为本,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这个文件同时也针对基层反映的对学校干扰过多的问题,在认真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文件又进一步强调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为学校减轻负担。这是第一个方面的自主权。

  第二方面是扩大学校人事工作的自主权。人事工作非常复杂,是个系统性工作,在这个文件当中,主要涉及了五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扩大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文件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聘任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第二个方面,扩大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自主权,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学校自主设置中层管理岗位,包括内设机构,自主择优聘用中层管理人员,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第三个方面,扩大教师聘用的自主权。现在有些地方在学校招聘老师中存在着学校参与不进去、不知道具体情况、派谁来就接收等问题,这比较挫伤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主动性。这次文件提出,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招聘当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提出招聘的需求和岗位条件,并且特别提出要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人选确定的有关工作,不能让学校不知情、不参与。这次的文件当中还特别提出了两个更加进一步的改革举措,这也是基于教师的职业特点来考虑的,同时也考虑了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文件进一步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再组织招聘。现在有些地方有这样的经验,比如先通过试讲,看看这个人的形象、课堂表现、表达能力等。因为当老师,这是非常重要的,之后再去参加笔试、考察等工作程序。还有,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一些地方也有这样的做法,对一些管理能力比较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学校,授权这个学校,比如拿出多少个名额的招聘计划,由学校面向社会特别是深入到师范院校、大学去,现场招聘老师,这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做法,这次也吸收到这个文件当中来了。

  第四个方面,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文件提出中初级岗位职称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标准自主评聘。对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

  第五个方面,扩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提出了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来进行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这实际上为学校扩大分配自主权提供了空间。

  第三是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提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需求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文件还进一步提出要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同时还提出,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上捐资助学的经费。

  第二项举措,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这个至关重要,首先学校要有内在动力。这个文件针对“激励不够”的问题,提出了“四个强化”。

  首先要强化评价导向作用。发挥评价指挥棒的引导功能,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特别是更加注重评价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成效,并且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强化校内激励作用。这次《若干意见》提出要从五个方面完善校内的激励体系,构建一个比较科学完善的激励体系。一是注重精神荣誉激励,积极开展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学团队等等评选表彰活动;二是强化专业激励,鼓励和保障教师参与研训,参加学术活动等等这些机会,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岗位晋升激励,切实落实教师岗位职责,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就是在岗位晋升的时候,要注重实绩的导向;四是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学校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我刚才讲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是学校实施的,学校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向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突出绩效分配的激励功能;五是突出关心爱护激励,也就是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教师的思想工作和人文关怀,使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的光荣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第三是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提出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以此来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这包括我们学校“一训三风”的凝练、宣传、弘扬,即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每个学校都要形成自己的风格。二要加强学校的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文化的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文化对师生的感染力凝聚力。

  第四是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这次文件特别提出要深入推进学校办学机制的改革,带动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新优质学校的成长,要培养更多的学校成为优质学校,促进我们的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这里面有三个举措。一是完善集团化办学机制,以优质学校为牵引,加大场地设施资源和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统筹力度,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二是完善学区治理体系,科学地划分学区、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统筹学区资源,促进学区内学校多样特色、优质均衡发展。一个是集团化办学,一个是学区化管理,把它做好。三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开发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

  第三项举措,是提升学校支撑保障能力。为了支持学校更好的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的支撑和保障,提供条件。这次文件针对“保障不够”的问题,提出了“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选优配强校长。有一个好校长,才能有个好学校,好的校长对学校办理活力的提升是关键因素。所以文件提出,要把培养好、选聘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加大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严格落实校长选任条件、专业标准,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党组织在校长选聘任用当中的重要作用。也就是首先把校长选好。二是要完善校长的考核管理激励机制,要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也就是给校长办学治校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是注重加强条件保障。一要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二要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绩突出的学校倾斜,这是一项重大的政策性突破,也是吸纳地方的好经验上升为制度了。我们将来对绩效工资的分配,实际是两级分配,一个是在学校之间的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要体现学校之间的差异,向办学质量提高显著的学校倾斜。

  第二个是学校内部教师之间也不搞平均主义,向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倾斜,树立这样的导向。三要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要解决教师的职业倦怠问题,这也是在我们教师队伍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文件特别提出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到退休并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长期在艰苦地区、农村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的力度。

  三是注重拓展社会资源。一要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相对稳定的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就是把社会资源要用好。二要繁荣发展少年儿童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包括优秀图书、歌曲、影视作品、动漫等文化精品,丰富我们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三要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名师大家,包括这次疫情防控当中的英雄模范人物,定期进校园开展事迹宣传活动,请这些先进人物讲述他们的精神和事迹,加强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

  第四项重要举措,健全办学管理机制。针对“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有效克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我们要把机制建设好。这次提出了“三个完善”。

  一是完善宏观管理。一要依法依规明确管理事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管理事项,包括学校落实国家课程、规范使用教材、遵循教学基本要求、重大决策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建设等六个方面作为重点的宏观管理内容。二要创新管理方式,要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区别不同学校的情况,依据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分类指导,实行精准定向赋权,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也就是对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要求,对那些管理水平高、校长管理能力强、内部决策监督机制比较健全的学校,我们就放手让他自己去做。对一些管理能力弱、内部机制还不太健全的学校,我们要更多地关心、帮助和指导,也要在事中事后的监管当中多操一点心,创新监管方式。

  二是完善内部治理。这里面提出了五项重要举措:一要完善决策机制,对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要强化学校党组织功能,特别是发挥好政治功能,加强对学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政治把关;三要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大会制度,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学校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包括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四要建立家长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使家长更好地配合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五要加快推进学校的章程建设,增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是完善社会监督。这次文件提出,一要建立健全办学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也就是群众比较关心的这些问题,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二要建立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社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

  这是四个方面的重大举措,包括办学自主权问题,内生动力问题,进一步强化支撑保障问题,还有进一步完善对学校的管理问题。另外《若干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和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考核督导,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就向大家介绍这些,谢谢。

  续梅:

  感谢玉刚司长。下面请刘强局长结合《若干意见》来介绍成都市的有关做法。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

  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刚才玉刚司长就八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及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再一次进行了解读,应该说,作为城市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我们感觉这个文件体现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凸显了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也体现了办学的规律性和学校治理的制度性,为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成都作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和“两自一包”改革的首创地,始终坚持全域全生命周期的现代教育理念,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做了一些探索。

  第一,从管理到治理,加快构建新型政校关系。我们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推动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一是党建引领。始终把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作为中小学活力迸发的源头活水,推进实施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党组织覆盖率100%、党建工作覆盖率也达到100%。

  二是政府主导,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两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滚动实施中小学“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近两年我们全市新投用的中小学373所、新增中小学学位20.2万个。如果加上我们新投入的幼儿园,我们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共是603所,新增学位是43.5万个。三是多元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区域教育联盟发展模式,组建名校教育集团,与30多所在蓉的高校深度共建环高校优质基础教育生态圈,不断缩小城乡、校际等差距。同时我们还在2018年年底开始,联合卫健部门建立健康副校长管理机制,今年疫情暴发以后,我们感觉这个机制非常好,筑牢了全市疫情背景下学校办学的健康防线。

  第二,从限权到赋权,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我们通过探索简政赋权保障学校的用人自主权、组织架构权、经费使用权等,重塑学校内部治理组织结构,实现学校事情学校办。一是人员自聘。动态核定试点学校教职工规模控制数,由学校自主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确定招聘教职工数量、标准和程序,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选任中层干部。

  二是管理自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招生,一体化管理,坚持公民办学校的同权,推动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等充分赋权学校。实行末端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等育人作用。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打通教育生态治理“最后一公里”。三是经费包干。把公办同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人头经费总额作为基数,按生均测算后一次性打包划拨学校,由学校自主统筹使用。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薪随岗变的分配原则,教师绩效向更高层次人才的倾斜。

  第三,从经验到实证,积极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我们将教育评价作为学校办学的“指挥棒”,在率先实施教育均衡化、国际化、现代化监测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推动教育评价从经验向实证转变。一是创新评价体系。制定“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框架,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提取33个核心要素,每个维度赋予20%的权重,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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