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田荣华 焦方瑞)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宁波市近日出台了《义务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教育评价工作方案》,从区域和学校两个层面,分别编制《宁波市各区(县、市)贯彻“双减”政策教育评价体系》和《宁波市义务段学校贯彻“双减”政策教育评价体系》,对“双减”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据悉,区域评价体系包含“双减”政策的总体实施、学校情况、培训机构情况以及总体效应等4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下设18项二级指标和36个观测点;学校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双减”工作组织实施、课后服务课程、课外作业管理、“双减”工作创新、服务机制与保障等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其中初中下设27项二级指标和90个观测点,小学下设26项二级指标和85个观测点。

在评价实施过程中,要求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注重观测学校开展“双减”过程中在组织配备、课后服务、作业管理、机制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通过搜集、分析相关材料形成对学校“双减”工作成效的整体判断;坚持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可观测可操作的原则,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并通过档案袋评价、表现性评价等方法技术,对部分指标进行质性评价;坚持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鼓励引导区(县、市)和学校遵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日常化内部评价、诊断与改进。同时,市级层面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此外,评级方案注重结果运用。坚持督导改进与引领提升相结合,有效发挥教育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同时,通过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向各地各校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并进行预警,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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