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新时代教育投入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主要概括为“四个更加”: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二是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战略部署更加有力,三是无论财政状况如何、确保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的战略决心更加坚定,四是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一般不低于4%的战略目标更加明确。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下,在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连续10年保持在4%以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是很大的一件事”。李克强总理也指出,“这是很不容易的”。4%成果的持续巩固,有力推动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的巩固完善,有力支撑了我国举办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国教育现代化总体发展水平跨入世界中上国家行列。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看比例,更要看基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这是我国在2012年首次实现、又连续10年巩固的一个目标。这十年,尤其是疫情以来的近几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但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始终坚持逐年只增不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十年累计支出33.5万亿元,年均增长9.4%,高于同期GDP年均名义增幅(8.9%)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6.9%)。尽管这一比例不同年份有高有低,但始终没有低于4%。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4%带动教育投入基数持续加大。不管是总投入,还是财政性、一般公共预算、非财政等渠道用于教育的钱,十年都翻了一番。概括起来是“四个翻番”:第一个翻番是“总投入”。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2011年是2.4万亿元,2021年达到5.8万亿元,是2011年的2.4倍,年均增长9.3%。第二个翻番是“财政性”。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011年不到2万亿元,2021年达到4.6万亿元,是2011年的2.5倍,年均增长9.4%。第三个翻番是“一般公共预算”。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011年是1.6万亿元,2021年达到3.7万亿元,是2011年的2.3倍,年均增长8.8%。第四个翻番是“非财政性”。全国非财政性教育经费,2011年只有不到6000亿元,2021年达到1.2万亿元,是2011年的2.3倍,年均增长8.6%。
二看基数,更要看格局。经过十年的努力,教育投入基数的基本格局是:总投入超过5万亿元,接近6万亿元;财政性超过4万亿元,接近5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超过3万亿元,接近4万亿元;非财政性超过1万亿元。基数大了,意味着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厚实了。也可以说,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教育的“家底”也是一个小康的“家底”。这个“家底”,概括起来是“三个80%”。第一个“80%”。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中,80%来自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是教育经费的第一大来源渠道。第二个“8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80%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教育成为一般公共预算的第一大支出。第三个“80%”。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中,80%来自地方。地方政府是教育支出的第一大主体。可以说,十年来,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三看总量,更要看生均。在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实现翻番的同时,生均经费水平同样实现历史性跨越,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21年全国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幼儿园9506元、普通小学12381元、普通初中17772元、普通高中18809元、中职学校17095元、普通高等学校22586元,分别是2011年的3.3倍、2.2倍、2.4倍、2.5倍、2.1倍、1.5倍。其中,幼儿园年均增长12.6%,在各教育阶段中增幅最高、增速最快;普通小学年均增长8.3%;普通初中年均增长8.9%;普通高中年均增长9.8%,增幅仅次于幼儿园,支出水平仅次于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年均增长7.9%;普通高校尽管年均增速最低、为4.1%,但支出水平最高,超过2万元。
四看增量,更要看结构。这十年教育投入,仅增量就有3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3000亿元。这些钱都用到了哪里?我们始终坚持结构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总体上,是“三个一半以上”:各级教育中,一半以上用于义务教育;各项支出中,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待遇;各个地区间,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具体来说,教育经费特别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的使用,始终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新增财政教育资金更多向薄弱环节、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是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2021年达到2.3万亿元,年均增长8.9%;十年来,占比始终保持在一半以上,在各级教育中比重最大,有力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二是把学前教育作为“短中之短”优先补齐。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学前教育的经费,2021年达到2700亿元,年均增长20.6%,在各级教育中增长最快;占比达到5.9%,比2011年的2.2%提高了3.7个百分点,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从普及发展迈向普惠发展阶段。三是把“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作为“坚中之坚”优先支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中西部地区的经费,占到50%以上。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的经费,占到80%以上。特别是新增教育经费优先支持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增速达到12.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有力助推了“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四是把“建档立卡”等深度贫困学生作为“困中之困”优先资助。十年来,学生资助政策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全国学生资助金额累计超过2万亿元,年资助金额从2012年的132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668亿元,翻了一番。各级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得到优先资助,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五是把教师工资待遇作为“本中之本”优先落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设备购置、校舍建设、学生资助的同时,坚持把改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作为财政教育支出的本中之本优先保障,坚持把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作为贯彻“不低于公务员”法定要求的重中之重优先落实。在各项支出中,用于教职工人员支出的占比最高,2021年达到61.6%,比2011年提高12.9个百分点,提高幅度最大;年均增长12.1%,显著高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平均增速,教育经费支出重点逐步从投资于物转向更多投资于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决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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